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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邓丽君之歌》与《鲍立之歌》溶为一体,内容改为邓丽君与鲍立同在台湾念书时是同学,因为经常听邓丽君的歌,就喜欢上了邓丽君,邓丽君也喜欢相貌堂堂的鲍立。
可是,邓丽君觉得自己的年龄还小,就把鲍立介绍给自己的好友汪明荃。
汪明荃和鲍立两人相恋后学成返港。
因汪明荃之父对鲍立穷家出身甚为看不起,结果鲍立在气愤之下出走台湾发展,汪明荃因爱郎心切,最后不顾父母反对,来到台湾找到邓丽君帮忙,在邓丽君的撮合下,汪明荃找到了鲍立,说明了自己的决定,于是,在两人坚定的相爱之下,汪父无奈只得允许两位相爱的人婚事。”
虽然故事里加进了以汪小姐和鲍先生相爱的内容,但邓小姐还是故事里的主角,因为她的演唱仍为片中的主要内容。
她扮演着一位有心有意的红娘,为两位恋人从中穿针引线。
在劝说汪明荃下决心与鲍立相爱的那一幕,邓丽君用巧妙的言语,俏皮的声腔和幽默的神态让汪明荃感动不已。
特别是她在演唱《花好月圆》和《十八相送》时,更是情深意长,温婉动人,让在场的拍摄人员深感她的歌艺精深,亲切可人。
鲍立本身就是台湾歌手,邓丽君还是比较熟悉。
于是,大家开始在一起拍戏,相互配合非常默契。
这个歌唱片是为4月11日的复活节假期而拍摄和播放的,可是,邓丽君一拍摄完,就和母亲一起去了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
她和母亲都是第一次来吉隆坡,从香港乘飞机来到这里,让她非常吃惊的是,没想在离祖国那么远的地方,到处都是说中国话的人。
而且这里的人要么说的是闽南语,要么说的是广东话,而这种话她都能听得懂,而且也会说。
吉隆坡于1857年建立于鹅麦河与巴生河的交汇处,马来语名为泥泞河口,1957年被定为刚从英国取得独立的马来亚联合邦的首都。
也许这里靠近赤道,3月里的北风季风还在一阵阵地吹着,但气温却还是挺高,比香港感觉热了很多。
当母女俩人乘出租车从机场来到市中心的凤凰大酒店时,感到身上有汗水渗出。
因为她们早上在香港乘飞机时,穿的还是长衣长裤。
出租车从街道上行驶,邓丽君就感觉这里无论是市容还是人流都比香港差去了一大截子,甚至比台北都差了许多,而且这里的穷人很多。
邓丽君和母亲在凤凰酒店里安顿下来,便与吉隆坡新大歌厅老板陈飘逸打电话。
电话打通后,两人便商量在新大歌厅的秀场演出。
因为东南亚这些国家的华人很多,而且都集中在较大的都市和省会城市里,所以,这次巡回演出采取的是秀场演出。
秀场中的“秀”
字是英语“show”
的音译,原意是显示、演出、展出的意思。
秀场简单来说就是表演的场所,可以表演歌舞秀、T台秀和脱口秀等,总之,你想怎么表演都可以。
两人商量了一会,决定在一周后的4月5日在吉隆坡新大歌厅举办“丽风之宝”
暨“歌迷小姐”
邓丽君演唱会。
打完电话,母女俩便休息了一会,直到傍晚时分,乘出租车去了位于吉隆坡老城区南部的唐人街。
62.新大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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