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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是一步步走到了居住地,她身上没有钱做公车,曹大婶是不会给她钱的,她也不在乎,哪怕脚底硬生生的走出了一个血泡,她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
曹大婶拜托亲戚给她安排的住所是在垃圾站的旁边,一个小小的铁皮搭成的房子,还有一个捡废品的老太。
这老太就是曹大婶的大姑,没有孩子,就靠着捡废品为生,眼睛不太好使,年纪也大了,但对乐乐的到来表示很欢迎。
“你来啦?饿不饿?锅里有个鸡蛋,你吃了吧。”
乐乐看见曹婆婆,露出了一个笑脸,道:“我不饿,婆婆你吃了吗?”
“吃了哟,你还小,还要长身体咧,快吃吧。”
乐乐一向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真诚的笑容,这个世界不是只有坏人,还是有好人,比如曹婆婆就是那一个好人。
她会给她收拾出一个床,会给她留下食物,会叫她一声孩子。
乐乐忘记了有亲人的感受,但曹婆婆给了她亲人的感受。
所以哪怕仅仅几天的时间,她还是将曹婆婆给放在了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上。
如果她要走,也一定要带走曹婆婆,不能让曹婆婆留在这个垃圾场,曹婆婆的身体状况很糟糕,继续留在这里只会病发身亡。
乐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懂药理医学,只是在她脑子里,似乎总是会自动出现很多高深的医学常识。
就好像是......她曾经很认真的看过,记过,存留在身体的本能反应。
也正因如此,她在村子里的时候可以去采药,可以用药物控制自己脸上的伤口,才能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没有死在村子里。
否则,按照曹大婶找来的蹩脚村医治疗,她早就死了。
但,哪怕她的医术再怎么厉害,也无法做到将自己的右脚给治疗好。
曹妮说的没错,她就是一个残废。
但乐乐很快收敛了悲伤,吃了那个鸡蛋后,就开始帮着曹婆婆整理今天的垃圾,动作麻溜的将纸皮都给捆在一起。
曹婆婆有些心疼的说道:“乐儿,你这手好看咧,不要做这个,要做粗了,放着让婆婆来吧。”
乐乐的动作一顿,反而更快的捆好,丝毫不怕绳子割手。
她的这双手,早在这五年的时间里,被曹大婶给磨练的长了厚厚的一层茧子。
好看?
她不需要好看的手,她只希望这双手可以养活自己,现在多了一个人,还有养活婆婆。
“婆婆,我没事,你放着我来吧。
你早点去休息。”
曹婆婆正要说什么,眼睛一闪,看见了乐乐额头上的伤口,道:“乐儿,你头咋地了?怎么出血了?”
乐乐才想起来,她忘记自己还磕到头了,摸了摸,已经结痂了,看来伤口不大,不需要缝针。
“不小心撞到了,不疼。”
“你是女孩子咧,快快擦药,婆婆这里有药。”
说着就去找药了。
乐乐没有拒绝,她喜欢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这大概就是亲人了吧。
她忘记了自己的亲人,但是这个世上还有人待她如亲人。
曹婆婆仔细的给乐乐的额头上着药,不可避免的看见了脸上的那两条伤疤,满是心疼的说道:“这伤疤......苦了你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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