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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尚书·洛诰》载:“当年十二月,洛邑初步落成。
周王朝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大典。
周公带领百官,使他们在旧都熟悉礼仪之后,再跟从王前往新邑。
周成王在新邑开始用殷礼接见诸侯,在新都洛邑祭祀文王,这些礼节是非常隆重而有条不紊的。
成周洛邑建成之后,周公召集天下诸侯举行盛大庆典。
在这里正式册封天下诸侯,并且宣布各种典章制度,谋划周王朝的长治久安。
据《尚书大传·康浩》称:“周公居摄三年,制礼作乐,周公将作礼乐,优游之三年不能作,君子耻其言而不见从,耻其行而不见随。
将大作,恐天下莫物品知也。
将小作,恐不能扬父祖功业德泽,然后营洛,以观天下之心,于是四方诸侯率其群党,各攻位于其庭。
周公曰:'示之以力役且犹至,况导之以礼乐乎?',然后敢作礼乐。
“
周公摄政期间,就在继承《万》舞的基础上,于六年制礼作乐时先主持制作了歌颂武王武功的武舞《象》和表现周公、召公分职而治的文舞《酌》,合称《大武》;七年洛邑告成,为了祭祀文王,周公又主持为传统的《象》舞配以新的诗歌,制作了表现文王武功的《象》舞。
“礼“强调的是“别“,即所谓“尊尊“;“乐“的作用是“和“,即所谓“亲亲“。
有别有和,是巩固周人内部团结的两方面。
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尊卑贵贱的区分,即宗法制,进一步讲是继承制的确立。
由于没有严密的继承制,周公固然可以称“咸王“,管、蔡也可以因争王位而背叛王室。
小邦周不能不考虑大邦殷的经验教训,何况周公对夏殷历史是了如指掌的。
殷代从先妣特祭和兄终弟及的人数有限看,是分了嫡庶的,是子以母贵的。
殷是传弟和传子的并存,曾导致了“九世之乱“。
传弟终究还要传子,这本来是生物的规律。
传子和传弟有传长、传幼和传贤的矛盾。
传弟更有个传弟之子和传兄之子的矛盾。
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导致王室纷争,王室纷争又会导致王权衰落,国祚不久。
殷代从康丁以后,历经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纣),明显地废除了传弟制而确立了传子制。
由宗法制必然推演出维护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诸侯卑的等级森严的礼法。
这种礼法是隶属关系的外在化。
反过来,它又起到巩固宗法制的作用,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维护周天子的统治,谁要是违反了礼仪、居室、服饰、用具等等的具体规定,便视为非礼、僭越。
周天子能授民授疆土,则必以土地国有为前提。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小雅·北山》)在周公文治武功盛极一时的时代,并非虚构。
由此引申出来的“田里不鬻“;土地不许买卖,恐怕也出自周公。
周公能授给姜太公以专征专伐的特权,那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恐怕是周公时代或更早确立而为周公所法定下来的。
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册封、巡狩、朝觐、贡纳等制度,也很可能是周公在总结前代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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