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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现牛羊……”
刺耳的叫喊声顺着宽广的积雪大地翻滚着出去,吓起了一群在地上觅食的麻雀。
尽有那些刚过年就出来奔波的商客,一个个用看疯子的眼神看向了厉风。
而始作俑者厉风却丝毫没有自觉,得意洋洋的站在了一辆马车的车棚顶上,手舞足蹈的在那里鬼叫狼嚎,吐沫星子满天飞。
他心里得意啊,金龙帮再次被他掌握在了手里,反是不顺从的金龙帮众,全部都被扔进了河沟里面。
苏州城内,潜藏了三百金龙帮的精干下属,日后这走通私盐、茶叶等等货物的事情,自然有他们协助。
阿竹带着五百忠于他的,没有家事拖累的混混,正跟在马车的后面,他们就要去燕京城,成立燕京的第一家江湖帮派。
总数是三百七十九人的幽冥宫属下,一个个易容之后骑马跟在了车队的两侧,算是厉风聘请的保镖护卫。
这些幽冥宫的家属,已经奉命自各地潜入了燕京,日后只要掌握了这些家属,幽冥宫还有不为厉风所用的么?有了这么一批高手撑腰,朱僖在燕京城,倒也不用再惧怕那朱僜的手下了。
一切都是如许的美好,哪怕那幽冥宫是借投靠燕王而避祸吧,他们的仇敌哪怕就是半仙一流,面对数万精锐,也没有幸存的道理。
至于那幽冥宫自己,日后如果想要翻腾什么浪花出来,‘锦衣卫’是好玩的么?尤其那任天麟,性喜吃喝嫖赌的,只要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中,由得他吃,由得他喝,由得他嫖,由得他赌,这不就可以掌握幽冥宫的大半动态了么?到时候就把他们幽冥宫的总堂放在军营边上,看他们还敢起什么乱心么?
最让厉风得意的,是手上的这柄青冥剑。
他嫌以前方独行的那剑鞘太简陋,强夺宝剑的时候就丢掉了,如今使用的剑鞘,是在苏州府找高手匠人精心配上的。
一条雪白的鲨鱼皮剑鞘,白金挂件,上面镶嵌了几颗火红的宝石,让整个剑鞘显得无比的华美。
至于青冥剑的剑柄,也被缠上了一层柔软的白鲨皮,第一是好看,第二就是防止手出汗手滑。
如今仅仅从外表看的话,谁还能知道这是方独行使用的青冥呢?这也是厉风害怕被方家熟人看到而惹出麻烦来。
总之,这一趟的收获实在是大极了,就不要说自己的这个都指挥使的位置了。
杀了方庭钧,自己就是都指挥使,这可是个好位置。
厉风站在车厢顶上,笑嘻嘻的告诉自己:“以前在大街上,为了一个馒头都要拼死拼活,可能想到今天么?唉,我命由我不由天啊,哈哈哈……”
厉风发出了张狂到了极点的笑声,冷电四射的双目扫向了那些大道上来往的客商。
普通百姓是自然不敢惹是生非的,而那些往来的武林人士,看得厉风眼里寒光,顿时浑身一个哆嗦,本来想要招惹是非的,也都打消了这个念头。
“唉,这些家伙怎么没有胆子呢?难道还要小爷我去主动找他们生事么?”
厉风生平第一次,手下掌握了这么多的人手,尤其是手下有这么多高手,他很是想要招惹一些是非来玩玩了。
突然间,他又大乐起来:“哇哈哈哈,燕京城里,大世子那儿还有七卫士卒等着小爷我,七卫啊,三万六千人啊,三万六,乖乖,要是排成长队,岂不是要是十几里长?妙啊,妙啊,回去燕京,小爷我也去点兵训练,手下有三万多人,那可是……”
“唉,燕京城内居然没有武林帮派,要是有的话,小爷我挥动那三万大军冲上门去,岂不是可以轻松灭了他们么?”
厉风想到自己身穿铠甲,带领三万雄兵去攻打人家帮派的堂口,心里就直痒痒的。
他仰天长叹:“啊呀,这天底下,还有敌手么?老子三万大军一出,早就平了你娘的。
哇哈哈哈哈……”
车队的行进速度很快,没几天功夫就进了燕王的领地内。
那些地方上的守备、千户、百户、把总等等小武官立刻是谄媚的迎了上来,迎接这个刚刚当上了都指挥使的厉风。
厉风发扬了街头小混混的本质,对于这些武官的献媚是来者不拒,并且公然的讨要贿赂,信誓旦旦的说:“只要你们跟着大爷我,保证你们升官发财,不在话下。”
幽冥宫主看得是瞠目结舌,大明朝的军律,此时还是非常严谨的,这厉风怎么就敢这样公然的贪污受贿呢?厉风却是在心里大乐:“哈哈,你们这些地方上的武官儿,只要你们现在听信了老子的话,眼巴巴的等着老子给你们升官发财,你们岂不是就变成了我的人么?……万一我们府里的掌柜的和那二殿下冲突起来了,你们这些王八蛋,就算不帮我,总也不好意思听朱僜那孙子的话吧?”
于是,一直到燕京,厉风是许下了无数的空头诺言,大体意思都是一样的:“你们只要跟随我,信奉我,信我者永生……哦,错了,是信我者一定升官发财,而且是升大官,发大财,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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