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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她家的那一段时间,我的心情简直压抑透了,但是我不想在她面前表现出来。
因为我是一个爷们。
我开始暗地里向冯毅询问创业经,很难得认识了这样一位踏实肯吃苦的四好青年。
在我眼里,他比曲歌靠谱得多。
我们成为了朋友,难得他认我这个朋友。
很多次喝酒的时候我便和他倾诉,我说我的心事,说我心里的难受,说我对刘胜男的种种。
他听我说完,总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我何尝不知道刘胜男那一根筋的个性,我也知道她认定的人和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所以,我越想越绝望。
每一次看她被曲歌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模样,我就特别地绝望。
可是我从没有和她说过,她也不会知道。
我是一个爷们,我要保留我最后的一点自尊。
我开酒吧,我赚钱了,我成功了,可是我一点都不快乐。
我看见孙默默就想吐,可是我最后还是把她上了,当趴在她身体上的时候,我觉得我简直要吐了。
我这一辈子从没如此恶心过一个人,也恶心这样的自己。
我不是一个擅长报复别人的人,哪怕我心里再难受,我还是得陪着她演戏演下去。
当然,她很快也明白了我对她已经渐渐没有耐心,她当然也没有喜欢我,她不过是看中了我的外表、年龄和潜力,像她这种永远在抓着藤蔓往上爬的女人,她怎么可能有爱情呢。
我再也没有碰过她,像她那么精明,渐渐也明白了我的心。
和她分手的那天,我别提多开心了。
当我喝醉和冯毅一起躺在马路边的台阶上时,我大声问冯毅,你说怎么曾经那么爱过的女人有朝一日会让我那么厌烦呢?
他说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不过他例外。
我摇了摇头并不认同,我觉得是我一开始喜欢的女人是我想像里的样子,而她真实的一面恰恰与我想象的那一面背道而驰。
也罢,爱情这种东西我从来不懂。
就像我不明白刘胜男和曲歌明明表现出彼此很喜欢、曲歌那混蛋却硬是要和另外一个人订婚一样。
爱情,在我看来就是简单的两情相悦,在一起快乐地生活就好。
但是这两个人,显然不是如此。
我陪着她去曲歌的订婚典礼,按照我的脾气我其实想在订婚典礼上揍曲歌一顿的。
但是我明白,现在只不过是一个穷小子的我根本没有那个实力去揍。
所以,我忍了。
我看到了他们眼神里交汇着的那种东西,那是我从来没在刘胜男和我相处的时候见到的。
我特别地绝望,赌气似地搂着刘胜男的腰,但是我却发觉她的腰十分僵硬,根本没有被我融化的柔软。
我站在她的旁边,她心里想的却是那个要与别人订婚的男人,呵呵。
我以为我们大概永远也不会在一起了。
谁知道,我莫名地会被人揍被人捅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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