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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喜欢一个偶像,多半是他教会了你以前不懂的道理,而他发光的那些属性是你也想拥有的。
你想要变温暖,所以你喜欢温暖的人;你还相信梦想,所以你听关于梦想的歌;你想倔强,所以你喜欢倔强而努力的人。
最好的支持,不是多狂热,而是把喜欢的品质保留下来,让别人知道,支持他们的人,是一群努力的人。
L君在他高一时树立了自己的伟大理想,那就是毕业之后要在班里弹吉他给女神听。
这起源于他偶然间听到女神说起她觉得弹吉他的男生最帅,从此L君为了在女神面前装×,一头扎进了不归路。
那时他跑了半个城市,对他爸妈软磨硬泡了一个多月,终于弄到了一把吉他,为了成为可以在毕业时约女神出来弹吉他唱歌给她听的拉风少年,L君忽略了自己唱歌每次都跑调的铁一般的事实,开始学起吉他。
于是他用两年的时间认识到了——“音痴就是音痴,0的天赋乘以100的努力还是0。”
高一时女神就喜欢一支乐队,动不动就念叨。
这支乐队名字特别奇怪,叫五月天,L君甚至认真思考了一下为什么这支乐队不能叫十二月天。
大概是因为这样会让他想到十二指肠,L君决定放弃思考。
隔天他招来了最好的三个小伙伴,组成了一支乐队,叫Friday。
这支乐队是一支没有原创、没有乐器,除了一把吉他,而主唱是个音痴的无厘头乐队,并且这支乐队的宗旨只有一个——帮助主唱练好吉他。
转眼高二分班,L君深思熟虑后选了理科,而女神选择了文科。
于是他们俩一个在四楼上课,一个在一楼。
L君为了解决相思之苦,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每天语文课之前假装自己没带语文书,宁可跑四层楼去问女神借书。
不知道是女神太善良还是懒得拆穿,L君的这招整整奏效了一学期。
在每天两次的固定互动中,L君终于达成了和女神互相写纸条的目的,也为了能和女神有更多的共同语言,L君开始恶补有关五月天的知识。
那时候电视台刚播五月天的歌,是《恒星的恒心》,还有《倔强》。
有一天女神考试没考好,L君把《倔强》的歌词抄满了整张纸条。
女神后来特别郑重地回字条给L君:“谢谢你也听到了这首歌。”
L君莫名地为了这句话开心了一个晚自习。
高三毕业的夏天,L君终于鼓起勇气约女神。
那天下午,L君背着吉他赶去学校,觉得自己真是他妈的拉风。
可是他和他的Friday成员四个人在校园里闲逛了一下午,也没有等到女神的出现。
后来他就干脆和他的小伙伴在自己教室的讲台前面,小伙伴拿着扫帚当吉他、讲台当钢琴、粉笔擦当麦克风,愣是在无比的走调中唱完了《温柔》和《倔强》。
然后L君迎来了分道扬镳的那个夏天。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这个L君是谁。
陪我度过那个夏天的小伙伴们,我们一起骑车去学校,一起去茶座点杯喝的就耗一下午,一起去先锋书店挑书。
我说老子将来一定要出书;Kim说自己要成为牛×的设计师;包子说自己没什么志向,只想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的,被我们嘲笑了两年;李婧说先把大学念完再说,然后找个好归宿是人生目标。
后来Kim如愿以偿地学了设计;包子还是没能避免分手,分手后做了一件傻×又浪漫的事情,就是把他和ex(前女友)约好要去的地方自己去了个遍,还寄明信片给她;而李婧因为我们后来都忙,也就慢慢断了联系。
和我最好的小伙伴们,几乎都和我隔着太平洋,包括那天爽约的女神。
2010年夏天,我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接起来一片嘈杂。
但我终归听清了电话那头是在演唱会上,因为《温柔》的那段talking(演唱会中穿插的演唱外的语言部分。
)辨识度太高。
可除了那段熟到烂的talking,我再也没有听清哪怕一句歌词。
我至今都不知道那个号码是谁的,就好像是包子至今都不知道他的明信片是否寄到了。
有些人也就慢慢断了联系,有些人也就再也没见过,管你当初和他的关系有多好,管你当初有多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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