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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主触摸的毛绒兽耳酥酥麻麻的,快要立不起来了。
不论狗还是狐狸,耳朵都是神经密集的器官,元惑能清晰感知到公主的小手又凉又软,指腹刮过的触感明晰。
九千年的大妖,谁能这般放肆地揉捏它的耳朵?渺渺不仅揉了,还揉了个爽,指尖试探性的还想往里钻……
“小公主,里面不可以再碰了。”
元惑捉住她的手腕,万分忍耐地说。
“啊,抱歉。”
被逮了现行,渺渺也很乖地收回手。
方才游刃有余的笑脸帅哥,这会白皙脸庞上隐隐染着赧色,呼吸也沉重了些许。
她rua爽了,被rua的那个没爽够。
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求不满堵在胸腔间,成了难以启齿的躁郁之气,元惑开始觉得小公主没他想象中那么简单了,既会因为美色没有防范地轻易接近他,又在看到狗狗耳朵后,对他的美貌视若无物……
正当狐狸在心里叨叨时,渺渺又问:“那尾巴可以让我摸一下吗?”
“……?”
她到底有多爱摸狗狗!
元惑突然后悔起自己编造的身份了。
“不可以吗?”
渺渺双眼润润地仰望着狐妖。
狐妖看她,却觉得她完全不必喜欢狗狗——
她这副模样,自己已然很像一只索要奖赏的小狗狗了。
元惑顿了顿,无可奈何地变出了一根雪白的大尾巴。
下一秒,他便清晰地看到了小公主陡然亮起的双眼。
“我要摸我要摸我要摸!”
重要的事得重复三遍。
“嗯。”
元惑应声,身后的大尾巴晃了过去,蹭到她的脸颊边。
这动作诚然是有点轻浮的,跟拿手指擦姑娘的脸差不多意思。
可是当人类的手指变成狗狗的大尾巴后,渺渺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到,小圆脸上甚至露出了被治愈的幸福神色——好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还想被大狗狗扑倒!
人类男的,不行。
大型狗狗,行!
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没什么异味——
狐妖大惊失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
“呃,”
渺渺和尾巴贴贴,露出讨好的微笑:“因为它就在那里?”
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面对“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
的疑问时,给出了“因为山就在那里”
的禅味回答。
如今,毛绒绒爱好者渺渺,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
“……那你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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