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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自己上街卖菜。
李莲花将拳头抵在唇前,微微笑了。
方多病身上的公子病当真不算多,还是颇能吃苦的——与此前他在四顾门当门主时,那些世家大族送来想做他徒弟的公子哥们相比,算是很不错的了。
何况他还会做饭。
李莲花有时候拿他们试新菜试到民怨沸腾,方小宝就会主动露一两手给大家改善伙食。
“青菜萝卜养生,李神医肯定有他的道理。”
何晓凤明目张胆地偏袒,“李神医把我们小宝照顾地这么好,我们天机山庄定是要有所表示的,不如婚宴结束后请李神医去做个客?”
李莲花正想找个借口婉拒,便听见方小宝帮他圆场。
“小姨你就别打他的主意了,这老狐狸已经有心上人了。”
方多病虽然十分乐意看李莲花的热闹,也真心希望他这般冷淡的人能有个温暖的归宿,却不想他跟自己的小姨扯上什么关系。
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李莲花变成自己的姨夫。
何晓凤大惊:“谁呀?”
叶灼也好奇看他:“哦?”
方多病:“刚刚我看——”
李莲花给了他一个极度危险的眼神。
“看、看……什么都没看到。”
方小宝心虚地低下头,用筷子戳了戳面前的白米饭。
刚刚路过花市井,叶姑娘盯着一株花盘极大、花色金黄的盆栽看了好一会,弯腰摸了摸它的叶片,忽然笑了。
那掌柜的吹嘘是什么异国传入的名贵花卉,叫做‘丈菊’,还说此花可自行随日光转动,甚是神奇。
只是培育艰难,唯有大富大贵的人家,请专人照料才好养植。
其实方多病也喜欢那花,一看就生机蓬勃、热烈张扬,像他们天机山庄的人,大大方方,毫不在意外人的眼光。
“这是《露书》所载的向日葵,我小时候吃过它结的子。
这花根本没有那么难照料,只要有足够光照,四五十日便会开。”
叶姑娘语气颇为可惜,“掌柜的故意把它说的娇气名贵,大约是怕太朴素了卖不上价吧。”
然后他看到李莲花买了一包种子,藏在衣袖里。
此花完全没有梅兰的君子之意,也没有莲花的清雅高洁,茎杆粗壮,花盘硕大,又一枝独秀,绝对不会是李莲花喜欢的类型。
那可是五两银子!
平日里抠抠搜搜的老狐狸,忽然花这么大价钱买一包不知道种不种得活的种子……总不会是为了他方多病吧?
虽然呢,他心里一直觉得……叶姑娘是属于他师父李相夷的。
但如果李莲花喜欢,他又觉得无论如何也要撮合他们。
可是李莲花这个人,于男女之事避讳甚多,先前他觉得他与乔婉娩之间的氛围不对劲,打趣了两句,被白了好几眼。
罢了罢了,再观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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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狐狸做了点口是心非的事,露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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