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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三天里,曾丹青无时无刻,都在想着陶红梅。
想着她身体的符号,那是独属女人的符号。
反反复复的,写着关于她的诗篇。
写了,再修改。
修改了,再写。
这三天里,再见到她时,他内心里,似乎有一股炽热的岩浆,随时要喷涌而出。
她的深红色棉衣,更像是斗牛士手中挑逗公牛的红布,强烈的刺激着他焦灼的眼睛。
吃饭时,他有意无意的走到她对面,看看她。
她的眼睛也偶尔看到了他,却平淡冷静。
冷静得,就像屋檐下的冰柱子。
他无比火热,她无比冷静。
她的冷静,就像一杯水浇在熊熊燃烧的火焰里,反而激起那火苗往上猛窜。
她越冷静,他越不平静。
如果他也看到她眼睛里有火花,他可能反而会心情平静许多。
因为在那类似的火花里,他会得到肯定,他内心的火焰,就会渐渐平息。
现在,她冷静得就像屋檐下的冰柱子,他反而失去了平静。
也许,到了需要她知道他存在的时刻了。
同在一个小食堂吃饭两个来月,有时还围坐在同一个桌子边,难道,她竟然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
他想:我要让她知道,我的诗歌里有她。
他想:写写纸条就可以获得爱情,彭马新敢做的事情,我为什么不敢做?
他终于鼓起勇气,平生第一次,准备给一个女孩写情书。
他写了两天。
写了对她的第一印象,有惊为天人之感,写了第二天见到她,她与邹师母说话,那声音极是甜美,第三天见到她……他的记忆力是如此好,把每天见到她的有特点的地方,都一一复述了个遍。
他写她在他眼中如同天使。
她的娇柔,她的可爱,她的微笑,甜蜜的样子,简直就是春日里的微风,舒坦着他的每一根毫毛。
他发现,自己居然有这么多话可以写。
写在作业本上,居然写了五张大作业本的双面纸,十版。
写完后,他工工整整的抄了一遍,抄了一整天。
他把他给她写的诗篇,抄了三首放在后面,并交代了自己写诗的背景。
他有意突出是自己写的,而不是抄的别人的。
在信里,他当然做了自我介绍,只不过,并没有特别的优点可以写。
他觉得无所谓,他的痴情,他的诗篇,就是他的优点。
《后背》与《踏雪》,他觉得语言很是优美,背景特殊,当然要抄给她。
还有一首《美丽姑娘》,他也抄在后面。
美丽姑娘
你就是那春日陌上花开
微风是你挽发的手
万缕风也抵不过你一个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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