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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洲回来之后我的心脏一直很不舒服,但我从来没有过关于心脏方面的疾病,这样一想大概是心病吧,毕竟我活生生地把蓝山从我心里剜走了,这和失去一个器官没有什么区别。
那天晚上的事我只和陆星嘉说了,毕竟是他先把我交到蓝山手里的。
他来找我八卦,我把过程和他捋了一次,最后说,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
这句话只有自己亲口说过才知道苦。
我曾在无数次发呆的时候想那天晚上的事果然也很“蓝山”
,她和我在一起得不明不白,分开也是糊里糊涂。
我从来没看到过蓝山这样示好于谁——如果那样也算示好的话,我找不到一个很准确的词语去形容。
陆星嘉于是问我:“你觉得那算不算示弱?”
我说:“那不是她真正的弱。”
我分明没那么懂蓝山,但我却这么笃定,真是奇怪。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很像是一只流浪狗,至少蓝山对我的态度会让我这么觉得。
我卑微地讨好她,倾尽所能地爱她,直到有一天真的被伤透了心再次去流浪,她再次来找我的时候我只能默默看她,我有充分的动机怀疑她把我带回去是为了再次冷落我。
狗也是需要人爱的。
蓝山看来不懂这个道理。
说到这个,欧洲的时装周结束之后蓝山给我发了一条消息,说把阿水送给我了,在以前常去的托管所,让我有空去把它领回来。
我没回这条消息,不知道说什么,就让它躺在对话框里变成一具千年木乃伊好了。
但这不意味着我不在意阿水,与此相反,我好想它。
在我结束了时装周的所有工作之后,我终于拥有了一个极其短暂的休息日,于是给常乐发了消息。
这傻逼真的很工作狂,问我要看哪份场设的定稿。
我很纳闷:“我们今天不谈工作。”
她说:“?那不约了,睡觉,886.”
你妈,我头都给她打爆。
我问常乐养过狗吗,她说只养过猫和王八。
我点点头:那四舍五入也算养过狗了。
常乐看起来要昏过去,大概是因为我以一己之力就突破了生物学上生殖隔离的技术瓶颈。
忘了说我之前重新买了辆车,不算太贵,能跑就行。
这天和常乐谈妥了,我去她家楼下接了人再拐去托管所,常乐在车上喝着我请的咖啡,一副看不懂我的样子:
“带狗驱虫这事你不能自己去做么?”
“托管所不管这事,我很忙,只能找你。
时装周的事昨个儿才收尾,纪录片第二阶段的素材还没整理,陆星嘉的电影三天之后就开机,他要进组我也得跟着,不是姐姐我晴天开车带你出来逛一逛,你就可以污蔑我很清闲。”
我说完就下车进了托管所领狗。
按理说这里领狗是需要出示证件的,但我和阿水聚少离多,频频托养以至于工作人员对我和狗都挺熟的,取表一瞧,就皱一皱眉,我提前截了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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