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谁说的?我明明是绩优潜力综合股。”
他们还开始学习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
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
安若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沈安若接到去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故意没告诉他。
那天在程少臣家里,他们话不投机,惹到沈安若,她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好厨房,也不管他们已经安排好了下午的节目,甩了门就走了。
搞不好这都算不上吵架,因为吵架必须是相互的,而虽然安若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
安若也不指望他出来追,她本来就不打算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游戏,就那样打车直接回了家。
在车上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时,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
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xx路上的kfc,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
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店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
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
于是她立即换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
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草莓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
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了,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
分手那些日子,她本打算把关于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觉得有几丝甜意。
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江浩洋之于她仿佛已经是上一世的记忆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
他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
他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蹿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安若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分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
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就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然后又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浑蛋,小气鬼,没修养。”
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
他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账,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了”
,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
,程少臣从不纠缠,顺着她说“你继续睡”
或“你忙吧,早回家”
就挂断电话,也不揭穿她。
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
的精准结论。
她是音乐学院女神,风华绝代,才貌双全,有着身世显赫的富豪男友,本约好一起出国结婚,却在离开的前夕遭逢意外,失身于他人,自此陷入恶魔的怀抱!!他是豪门太子爷,权倾一方,玩世不恭,风月场混迹多年,身边女人无数,却在看见她后,一颗心逐渐沉沦,明知她有喜欢的人却横刀夺爱,硬生生将她虏到自己身边强宠至极,为她做尽这世间疯狂之事。独家妻约你是我的!...
飞机失事,流落荒岛,古墓迷踪。这里有沙滩和美女这里也有丛林和猛兽。这里有友情和爱情,这里也有陷阱和背叛。人心,是最可爱的,也是最可怕的。尤其是,在生死边缘的时候…QQ鬼叔读者群19744828微信shebin4580...
另谋高嫁这侯府夫人我不做了!是晴天白鹭精心创作的都市小说,79中文网实时更新另谋高嫁这侯府夫人我不做了!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另谋高嫁这侯府夫人我不做了!评论,并不代表79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另谋高嫁这侯府夫人我不做了!读者的观点。...
关于重生之最强配角苏成,一个普通的高中生,重生到同桌写的一本小白文的小说世界里,变成了阻碍男主角的二货炮灰,作为一个不长眼的豪门私生子,面对开挂般的男主角,他必须要想办法改变这个配角原主的悲催命运守护心爱的冰山美人总裁,邂逅风姿各异的可爱女孩们,以炮灰之名,打破主角光环桎梏!你丫能开外挂,难道老子就没有金手指吗?...
她是异世来的一缕幽魂,成为了被家人遗弃的丑女,幸好老天给了她一个可爱孝顺的好儿子,不过这个粘人的王爷是怎么回事?他的眼睛真的有问题?就算他是自己儿子的爹,也不用非要娶自己啊,而且自己这一张任谁看了都要吐的脸,他居然还能够吃的下去。。。。。。...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