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多想无益。”
回答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波动,可见是真的没有费心去想。
“也是,当务之急还是保命要紧。”
公仪林浅浅一笑,小雀鸟用黑豆眼望着他,第一次发现此人竟然左脸颊竟有一个梨涡,之前公仪林也经常笑,但带着算计的笑容让人不由生起防备的心理,也就忽略了这个梨涡。
坦白说,仔细看竟有几分乖巧的感觉。
散发无穷血腥味的龙髓凭空出现在手掌中,公仪林,“依那人所言,将它炼化,对你大有裨益。”
小雀鸟就要用爪子钩过,却听后者一声‘且慢’。
“我没有能用来与你交易的东西。”
显然是认为公仪林是让它用宝物换回龙髓。
“黑龙活生生被抽取龙髓,必然带着滔天的怒意和杀气,这条龙髓蕴含着无穷煞气,若是你全盛时期不足为惧,但如今修为被封印,强行炼化稍一不慎便会爆体而亡。”
“一条龙髓而已,我自有办法。”
公仪林,“其实你是一只倔强的鸭子,对么?”
虽然不知道在说什么,但总觉想抽飞他,小雀鸟,“疯言疯语。”
在翅膀招呼到脸上前,公仪林飞速地躲闪开,嘴里还念叨了句‘死鸭子嘴硬。
’
将喝尽的茶杯放在中间,一把锋利的匕首割裂胳膊的皮肤,毫不拖泥带水,一道很深的伤口顿时显现,以杯子为容器,血液很快积满整个杯盏,原本握在公仪林手中的龙髓忽然发生小幅度的抖动,直接从他手中滑出,一眨眼的功夫便饮尽的杯中的鲜血。
“你在做什么?”
“小本投资,”
公仪林没有止血,任由血液继续留在杯中,不到十息三杯满满的血已经被龙髓吸干,随着大量血液流出,公仪林的脸色也渐渐有些苍白,“我的血带着死气,正好能克制龙髓内的煞气,两者相抵,你炼化时便能够轻而易举。”
小雀鸟一怔,尔后道:“多管闲事。”
公仪林失去血色的薄唇勾了勾,“都说了是小本投资,成功炼化龙髓你至少可以恢复一半力量,届时保护我一个小散仙不是绰绰有余?”
事实上,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融合公仪林血液后的龙髓血腥味不散,但煞气却是根除的不足原先一半,将龙髓放在桌面上,公仪林不再说话盘腿坐在床上恢复气血。
感受到徘徊在自身上的一道视线,公仪林睁开双目,微微动动小拇指,“感动的话,可以提供些你的精气给我,助我快速恢复。”
目光邪恶,举止轻佻。
小雀鸟摇摇头,心底刚微微升起的一丝好感也消失殆尽。
龙髓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宝物,上古时代,许多大能曾联手灭杀东海一头巨龙,食其髓,助自身修炼,龙族暴怒,举族追杀。
暂不说结果如何,可以看出龙髓对修士的巨大吸引力,仅仅是炼化一截,便已经感觉磅礴的力量在身体内涌动。
热,暴躁,怒气,借助体内源源不断的力量,那是与体内修为完全不同的感觉,如果将之前的修为比作一片平静的湖,那现在,就是沸腾的火海。
重新恢复的修为,在他的体内流转,沸腾的火海不住咆哮,像是撕裂他的身体一般。
“公仪林,变数,他日会引发浩劫。”
一道威严的声音在脑中响起,清河记起这个声音,乃是当日灭杀黑龙儒雅书生的声音。
“不必惊讶,我留下一缕神识就是为了告知于你,为了修真界的安宁,此人不可留。”
依照儒雅书生的力量,生前必定是一位至尊级人物,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于修真界有浩劫,那天苑必定是首当其冲。
她是音乐学院女神,风华绝代,才貌双全,有着身世显赫的富豪男友,本约好一起出国结婚,却在离开的前夕遭逢意外,失身于他人,自此陷入恶魔的怀抱!!他是豪门太子爷,权倾一方,玩世不恭,风月场混迹多年,身边女人无数,却在看见她后,一颗心逐渐沉沦,明知她有喜欢的人却横刀夺爱,硬生生将她虏到自己身边强宠至极,为她做尽这世间疯狂之事。独家妻约你是我的!...
飞机失事,流落荒岛,古墓迷踪。这里有沙滩和美女这里也有丛林和猛兽。这里有友情和爱情,这里也有陷阱和背叛。人心,是最可爱的,也是最可怕的。尤其是,在生死边缘的时候…QQ鬼叔读者群19744828微信shebin4580...
另谋高嫁这侯府夫人我不做了!是晴天白鹭精心创作的都市小说,79中文网实时更新另谋高嫁这侯府夫人我不做了!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另谋高嫁这侯府夫人我不做了!评论,并不代表79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另谋高嫁这侯府夫人我不做了!读者的观点。...
关于重生之最强配角苏成,一个普通的高中生,重生到同桌写的一本小白文的小说世界里,变成了阻碍男主角的二货炮灰,作为一个不长眼的豪门私生子,面对开挂般的男主角,他必须要想办法改变这个配角原主的悲催命运守护心爱的冰山美人总裁,邂逅风姿各异的可爱女孩们,以炮灰之名,打破主角光环桎梏!你丫能开外挂,难道老子就没有金手指吗?...
她是异世来的一缕幽魂,成为了被家人遗弃的丑女,幸好老天给了她一个可爱孝顺的好儿子,不过这个粘人的王爷是怎么回事?他的眼睛真的有问题?就算他是自己儿子的爹,也不用非要娶自己啊,而且自己这一张任谁看了都要吐的脸,他居然还能够吃的下去。。。。。。...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