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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写着,“我头痛,痛得我不能睡在枕头上。
可是我还是不能不哭。
可怜的希刺克厉夫!
辛德雷骂他是流氓,再也不许他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啦。
而且他说,不许他和我在一起玩,又吓唬说要是我们违背命令,就把他撵出去。
还怪我们的父亲(他怎么敢呀?)待希太宽厚了,还发誓说要把他降到应有的地位去。”
我对着这字迹模糊的书页开始打盹了,眼睛从手稿转到印的字上。
我看见一个红颜色的花字标题——“七十乘七,与第七十一的第一条。
杰别斯-伯兰德罕牧师在吉默吞飕的教堂宣讲的一篇神学论文。”
在我糊里糊涂地绞尽脑汁猜想杰别斯-伯兰德罕牧师将如何发挥他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却倒在床上睡着了。
咳,这倒霉的茶和坏脾气的影响啊!
还能有什么足以使我度过这么可怕的一夜呢?自从我学会吃苦以来,我记不起有哪一次是能和这一夜相比的。
我开始做梦,几乎在我还没忘记自己在哪里的时候就开始作梦了。
我觉得是到早晨了,我往回家的路上走,有约瑟夫带路。
一路上,雪有好几码深。
在我们挣扎着向前走的时候,我的同伴不停地责备我,惹得我心烦。
他骂我不带一根朝山进香的拐杖,告诉我不带拐杖就永远也进不了家,还得意地舞动着一根大头棍棒,我明白这就是所谓的拐杖了。
当时我认为需要这么一个武器才能进自己的家,那是荒谬的。
跟着一个新的念头一闪。
我并不是去那儿,我们是在长途跋涉去听那有名的杰别斯-伯兰德罕讲“七十乘七”
的经文,而不论约瑟夫,或是牧师,或是我要犯了这“第七十一的第一条”
,就要被人当众揭发,而且被教会除名。
我们来到了教堂。
我平日散步时真的走过那儿两三回。
它在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高出地面的山谷靠近一片沼泽,据说那儿泥炭的湿气对存放在那儿的几具死尸足以产生防腐作用。
房顶至今尚完好,但是这儿教士的收入每年只有二十镑,外带一所有两间屋的屋子,而且眼看恐怕就要决定只给一间了,所以没有一个教士愿意担当牧羊人的责任,特别是传说他的“羊群”
宁可饿死他,也不愿从他们自己腰包里多掏出一分钱来养活他。
但是,在我的梦里,杰别斯有专心听讲的满会堂会众。
他讲道了——老天爷呀!
什么样的一篇讲道呀,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完全等于一篇普通的讲道,每一节讨论一种罪过!
我不知道他从哪儿搜索出来这么些罪过。
他对于讲解辞句有他独到的方法,仿佛教友必然时时刻刻会犯不同的种种罪过。
这些罪过的性质极其古怪:是我以前从没想象过的一些古怪离奇的罪过。
啊,我是多么疲倦啊!
我是怎样地翻腾,打呵欠,打盹,又清醒过来!
我是怎样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而且用胳膊肘碰约瑟夫,要他告诉我他有没有讲完的时候。
我是注定要听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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