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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了长山岛之后,毛仲舰队兴高采烈地朝着北面海上,迅速出击,第二天中午时分赶到了石城岛。
驻守在这一带的,也是刘兴祚的残部,拥有战船二十余艘,估计知道飞豹军的舰队战力,一见明军逼近,立刻扯下了旗帜,派遣人员过来,表示投降。
投降的将领正是刘兴祚的亲信将领之一的刘承恩,于是毛仲以他为向导,派遣部队登陆,叛军千余人顽抗,遭到了毛仲军步枪的射击,毛仲知道叛军已经军心动摇,没有动用大军,只是带着两杆步枪,在百十名士兵的簇拥下,朝着敌人的阵势上狙击。
叛军结成大阵,有步兵,有骑兵,还有铜铳等火器,非常严整,更有弓弩兵射住阵脚,体现了相当的素质。
毛仲只开了五枪,每一枪都猎杀一名敌将。
在敌人的大阵之中,为了便于指挥,将官的位置,总是很明显。
“这哪里是打仗,简直是来找死来了!”
毛仲冷嘲热讽着,一面继续射击。
他的步枪,是最原始的狙击枪,将西班牙人的望远镜玻璃装备到了枪支上,能够清晰地看着敌人的脸,敌人对这样严重的危险显然毫无所知,尤其是将领们,得意洋洋地显示着威风,毛仲每开一枪,都能看到敌人的眉心处爆裂了一团血花,才认定敌人的死亡。
毛仲的枪法,自认为绝不逊于那个两千五百米以外就击穿了一名敌人的英国神枪手,在这几百米的距离狙杀目标,简直是小菜一碟。
周围的士兵观赏着毛仲出色的射击技艺,“好!
又打中了!”
毛仲的部队,没有再前进一步,就在那儿认真地看着,只见敌人的五个将官被击毙以后,部队先还勉强支持着,忽然,从中军地方开始,人群哗啦一声溃乱了。
接着,毛仲派遣刘承恩为信使,上前招降,叛军余部,三三两两的,先后投降了五百多人。
紧接着,毛仲的军队一开上岛,残余的叛军就呼啦啦全跑过来跪到地上了。
“为什么乱了阵?”
毛仲问。
“这是天意啊!”
叛军官兵在阵势上忽然发现自己的将领说着话一头栽倒,再搀扶起来时,已经脑袋开花,死翘翘了。
“这是天谴啊!”
解释不通原因的叛军将之归结为叛乱过家,遭到了老天的报应。
一个个吓蒙了。
石城之战,降服敌军两千余人,除了部分遣散以外,约一半编制入自己军中。
毛仲将现有的部队分为四类:特种军,步枪亲军,蓝序的水军,刘承恩的左右营降军。
降军的正式名称是石城军。
在石城岛上,稍加休整,补充了淡水和粮食,就直接转向,去进攻长海。
毛仲以刘承恩为石城守将,暂定为都司军衔,带领右营石城军防御,其左营石城军则随队西征。
舰队出西南角,一直走了一天半,又休息了半天,直到第三天的早上,才开始行动,赶到了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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