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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是水的水塘里捕鱼,不是件很容易的事,但在一个没水的水塘里捕鱼,实在是易如反掌。
这个脏兮兮的水塘自然是没有鱼儿,但水一抽干,塘底的淤泥上便显眼地露出了一大块被塑料布包裹着的东西。
早已穿好高筒胶靴和解剖服的我,呀的一声大叫,兴奋地跳进塘里,蹚着塘底厚厚的淤泥,一脚深一脚浅地向那一大块不明物体慢慢移动过去。
飙哥缓缓地踩灭了烟头,沿着岸边走到离不明物体最近的位置时,才跳下塘里,说:“笨哪,不知道走直线?”
不明物体果真是一具尸体,我们抬起来的时候已经清晰可辨塑料薄膜里的人骨。
屠夫的手艺,让人毛骨悚然。
尸体上的软组织已经被剥离殆尽,只剩一具完整的人体骨架和少量没有分离下来的内脏。
“看来要找点儿肋软骨去做DNA了。”
我说。
“即使证明这具尸体就是小红,怎么能确定就是她丈夫杀了她抛进塘里呢?”
飙哥问。
“这……这个……就在他家门口,他赖得掉吗?”
我一时没了办法。
“律师会和你说这些吗?这可形成不了证据锁链。”
飙哥摇了摇头,用手在骨架腹部剩余的一堆内脏里翻动起来。
“飙哥,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胃。”
“找胃干什么?”
我的话还没有问完,飙哥已经找到了胃,用手轻轻地捏着。
“有发现!”
飙哥扬着眉毛边说边拿起了手术刀。
胃被划开了,看上去基本是空的,但里面的某样东西让我们大受鼓舞,我们真真切切地明白,这个案子破了!
——那正是一节残缺的小拇指。
DNA检验结果很快出来了,小拇指就是那个屠夫的,屠宰房提取的血迹中,也发现了死者的血迹,整个案子的证据锁链已经很完善了。
铁证如山,屠夫不得不全盘交代。
原来屠夫发现小红和街上的一些地痞关系不清不白,他交涉了好多次,不但没解决问题,还被地痞暴打了一顿。
这一天,屠夫终于忍无可忍,一言不合,就下重手将小红殴打了一番。
不料在撕扯过程中,小红一口咬掉了屠夫右手的手指,屠夫恼羞成怒,抄起杀猪刀一刀就砍断了小红的脖子。
杀完人之后,屠夫才害怕起来,他知道如果把尸体扔进水塘,过不了两天就会浮上来被人发现,那样的话肯定逃脱不了罪责。
他左思右想,干脆使上自己一身的杀猪手艺,利索地卸掉了小红全身的软组织,装进袋子里分几个地方抛掉,然后再把骨架和来不及处理的内脏用塑料薄膜包裹后,扔进了水塘。
他闭门不出,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仔细打扫了杀人和分尸的现场——而那正是他们曾经的家。
晚上在食堂,我们高举水杯,一饮而尽。
值班时不能喝酒,这清水一杯,就权当是庆功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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