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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这个见鬼的地方,当然,这句话我说过无数次了。
墓穴寻找战锤的过程很顺利,那些食尸鬼甚至都没有发现我去过,那些没脑子的蠢货只会用鼻子寻找猎物,但我可是一名刺客,消除气味对我来说易如反掌。
寻找战旗的过程,也不是那么困难,祖尔玛莎的烂苔巨魔已经被亡灵瘟疫感染了,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变成了行尸走肉,而且老弗丁说的那面战旗被扔进了那里的湖水里,谢天谢地,那湖里没有瘟疫,所以我花了2个小时的时间,在湖底的淤泥里,找到了那面残破的战旗。
最后就是那副画了。
这可是最艰难的任务了,我通过我的一些专门打探消息的朋友,得到了那副画的具体位置,让人很头疼,那副画被老弗丁做了伪装,然后被扔进了血色十字军的仓库里,这就意味着,我得越过占据着大半个城市的亡灵的包围,然后再潜入血色十字军控制的地区,祈祷不会被那些疯子发现的同时,把那副画偷出来。
见鬼,我后悔了!
就不应该答应老弗丁帮忙的请求,这简直就是在玩命!
只要我露出一丝丝的蛛丝马迹,那些血色十字军就会扑上来把我撕成碎片,老天在上,我看着他们的眼睛,那麻木的眼神里透露出的狠毒和漠然,那简直就和外面那些亡灵没有什么区别!
但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导师,而且我也没有放下那些辛苦练习得来的技艺,在阴影的保护下,这些圣骑士没有发现我,我和他们擦身而过,慢悠悠的走入了血色十字军在斯坦索姆内部的堡垒里。
这一路上他们布置的那些粗糙的陷阱根本没能伤到我一丝一毫,那些家伙以为这些只能拿来捕老鼠的夹子能对付一名身手高超的刺客?
他们简直在做白日梦!
是的,我做到了!
躲在暗影里,我回头看着那遍布了一地的捕兽夹,我忍不住朝自己比划了一下大拇指,暗夜精灵万岁!
我活动了一下手指,在这座原本应该是斯坦索姆城大军营的堡垒里慢慢游走着,我得找到那个仓库,找到那副画,顺便再捞一笔。
听说斯坦索姆被阿尔萨斯王子焚毁之后,那些财物都没有转移过,我的同行们畏惧这个地方,也很少有人来这里冒险,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老弗丁提供的精密地图,也许我会是第一个分一杯羹的幸运儿也说不定呢。
很快,那个隐秘的仓库被我找到了!
一个戴着眼镜的血色十字军官员正坐在里面工作,我躲在他身后瞥了一眼,他在本子上写写画画,看上去是在计算某些东西,太复杂了,看不懂。
我把匕首倒过来,用手柄精准的磕在了这个倒霉鬼的后脑勺上,这家伙立刻就捂着脑袋趴在了桌子上,几秒钟之后,鼾声响了起来,这一招我已经用过无数次了,他最少得晕过去4个小时。
不过看他眼睛上的黑眼圈,这没准对他来说是个很好的休息机会。
我从暗影里跳了出来,活动了一下手臂,然后开始在这仓库里挑挑拣拣,在一个角落里,我发现了那副被伪装的画,我把表面的那一层风景画撕开,一张非常精美的油画跳入了我的眼睛里。
果然是老弗丁,那时候他还显得年轻,很威武,穿着贵族们的黑色礼服,还带着簇拥风雅的单片眼镜,旁边坐着一位雍容华贵的贵妇人,带着面纱,但一看就是一位真正的贵妇,温柔而又平和。
最后是站在他们身边的小男孩,和老弗丁有4分相似,穿着小礼服,手里还抓着一根手杖,在他们背后,是波光粼粼的达隆米尔湖,那个时候,那里还是巴罗夫家族的封地,一个只供给贵族们游玩的美好地方。
在油画的最下方,有一行飘逸的文字,
“爱与家庭”
“瑞弗蕾送与提里奥先生一家的礼物。”
这应该就是这幅画的名字了,果然很应景,我点了点头,将其收入背囊里,这幅画如果老弗丁不要了的话,我一定要拿到手,这肯定是名家之作,就算不是,我把它拿回去,在黑海岸存放个200年再拿出来,肯定能买个大价钱。
不过是200年而已,我可是暗夜精灵,最少能活10000年的,瞧,这就是年龄的优势了。
我得意的哼着小曲,准备离开,不过就在我转过身的时候,我发现了角落里的一个箱子,很陈旧,还有被火焰烧过的痕迹,我走过去,用匕首将其撬开,然后我看到了什么?
满满一箱子的珍珠,每一个都散发着柔和的圣洁光芒。
我忍不住咬了咬舌头,来判断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剧痛告诉我,不是!
我发财了!
这种天生就拥有破邪属性的小珍珠被叫做十字军宝珠,在任何地方都能卖到一个真正的好价钱,只要卖掉这一盒子,不,只需要卖掉三分之一,就足以让我在我的家乡黑海岸,过上真正的富裕生活了。
啧啧,感谢老弗丁!
感谢他让我成为了一个富豪,不过在这之前,我得想办法把这个箱子运出去,这可难不倒伟大的暗夜精灵刺客。
相信我,这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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