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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了三辆公交车,四班地铁,我几乎绕着巴黎走了半圈,天黑前,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伫立在九楼的窗前,我俯览着窗外的夜色,不愧是时尚之都,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
视线不经意的往下方一扫,竟诧异的发现,酒店的门外,橙红色的路灯下,立着一抹小小的身影,肩上背着大大的吉他,怀里则抱着那只白如雪的波斯猫。
我讶异极了,那个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这里,而我却以为她早就不跟了,短暂的惊讶了片刻,我转身奔了出去。
一口气奔到楼下,我出了酒店的旋转门,径直朝那抹身影走去,“是不是我不收留这只猫,你就打算一直跟着我?”
她抬起头,咧嘴一笑:“我其实是没有栖身之处了,想看看你这个流浪人住哪里,我也好跟着将就一晚。”
手指向我身后的酒店,遗憾的说:“可惜你是我见过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应该住哪里?”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应该清楚,桥洞或地下通道才是与我们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环起手,戏谑的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看你长得细皮嫩肉的,住那种地方就不怕被骚扰?”
“怕呀,所以我经常挪地方,这不是没地方住了,才想着跟你找个新住处,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
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既然你住的这么好,那就收留它吧,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
我没好气的笑笑:“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明天就会离开,下一站要去哪里,现在还不知道,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超过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
她低下了头,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办法,只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我点头,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
到了豪华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发上感叹:“你真是我见过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递给她,打趣说:“你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流浪人。”
她一边喝水一边与我聊天,聊的几乎都是关于我,我从哪里来,家里有什么人,我有问必答,却一句也不问她的情况,不是因为不想问,而是因为不好奇,我已经,过了好奇的年龄。
聊了二个多小时后,她问我:“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莫非你想唱给我听?”
“是啊。”
她调皮的笑笑:“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
“好啊,我洗耳恭听。”
她取出吉他,摆好姿势:“想听什么歌?”
“我只要说你都会唱?”
“应该是。”
“这么厉害?”
我思忖了一下:“MoreThanLove《假如爱有天意》”
她拉动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厉害,我渐渐听得入迷了,人还坐在那里,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
一曲结束,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重新又弹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首歌的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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