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的母亲对此很担忧,她怕我守不住家业,于是找到了她的初恋——一个风流潇洒的传奇诗人,她问他该如何将自己的儿子培养成为一名强大的吟游诗人。
那人答道:给你儿子一大笔钱,让他去大城市浪荡,叫他去女人堆里进进出出,经历的多了,自然就成了诗人。
我母亲对她的初恋深信不疑,于是十七岁那年,我就带着一大笔钱独自一人去了纸醉金迷的「深蓝港」。
那人说的果然不错。
十几年折腾下来,我一事无成,然后就成了诗人。”
“在来泽水城之前,我在「斯曼迪」待过一阵,那里盛产香水、香料和美人,又被称为「百花之城」。
我在斯曼迪混得很好,有很多朋友。
说实在的,我真不愿意离开那里啊,斯曼迪有很多令人着迷的女子——
贵妇的味道令我流连忘返,少女的芬芳同样使我沉醉。
但远方在呼唤着我,我在斯曼迪遭遇了上天赐予的启示——
事后,我清醒地意识到,想要写出更好的作品就得体验更多的新奇事物,于是我不得不拒绝了泪眼婆娑的情人们,来到了雨林之北的这座山城,说起来我们马上就要进入雨林了,真令人期待啊。”
……
听到这里,马修不由问道:
“上天赐予的启示?”
洛兰懒洋洋地答道:
“就是有一次,我和一名贵妇、还有她女儿偷情的时候被家里的男主人发现了,他们一家顿时陷入了疯狂。”
马修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那场面一定很难堪。”
马修说。
“确实如此。”
洛兰感慨道:“特别是那位男主人当着他老婆和女儿的面质问我‘那我算什么?’的时候,我瞬间意识到,这是上天在赐予我启示——是时候该离开百花之城了。”
这下不仅马修。
就连原本趴在他胸口听得津津有味的艾拉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开个玩笑!”
洛兰突然大笑一声:
“你不会真信了我能把他们一家都睡了吧?
就算再蹩脚的诗人也会在一段作品的尾端埋下钩子,这是吸引观众的必要之举。
至于我离开百花之城的真正原因,下次详谈的时候再告诉你。
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去市场买清单上的东西了,咦,老吉头人呢?”
……
(本章完)
友情提示本书没有系统,搞笑惊悚,全程悬疑高智,热血有脑,越看越好四岁那年,我被拐卖到一个被诅咒的村子,成为活人祭品,幸得狐仙拼死相救,暗自许下终身。为娶狐妻,我深入苗人谷,脚踏冥河涧,行走阴阳界,亲身养蛊,深山赶尸,情动洞女,智斗城隍,手刃鬼王,名震地府。为了你,我愿意背叛天地...
萧枫,本是‘地狱’王者,因为一庄血案回归都市保护美女老板。这下好了,店里的美女员工,清纯校花,高冷女警,女神千金一个个都围了过来,在接近萧枫的同时,还想要跟萧枫发展一下‘纯洁的友谊’喂,你们别这样,我可是有原则有节操有下限的,请你们放尊重点好吗?面对敌人,萧枫可以用一双铁拳专治各种不服。可是面对这些莺莺燕燕,萧枫实在是无招架之力别怪自己不纯洁,只怪这些女人实在太流氓。这下,美女老板不乐意了我才是大房好吧?你们统统都给我老实的排队去,不然不翻你们牌子。猛龙过江,必定是腥风血雨。万花丛中过的...
我是个私生子,所有人都不待见我,我被杀的那一天,却捡了个美人做师父。那些坐在家里笑的人,我候远回来了!...
简介一代仙尊林凡陨落地球,为躲避追杀入赘为婿。为了恢复实力,他必须得忍气吞声当五年的植物人。岳父岳母诅咒他去死,美艳老婆看不起他,谁都能踩在他的头上拉屎。而今天,五年时间已到,林凡恢复仙尊之躯,一切将重新翻盘...
...
她是二十二世纪神医特工,活死人,肉白骨,堪称活阎王,一朝穿越成废柴小姐,却被重生而来的痴情帝尊宠妻上瘾,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炼丹,奴兽,进阶,样样俱全,傲视天下!九王殿下此生的目标深爱她,宠上天。从此花式壁咚,宠不停。九皇叔,求放过!某女被折腾地欲哭无泪。乖,先帮本王生一堆小魔王再说他是睥睨天下,尊贵霸道的九王殿下,而她是一不小心坠入帝尊怀中的心肝宝贝,她跑,他抓,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