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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前世看了好几遍《失恋33天》印象最深的也就这三个角色。
如果不是觉得换掉主演有些可惜,沈临都想所有的演员都让赵宝钢做主了。
“行吧,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这个时候的赵宝钢很有监制的派头。
“没啥要求,对了,你把他们俩的电话给我,我约他们吃个饭,顺便讨论下角色。”
“行,那我先回去了。”
……
沈临没有直接回家,反倒是驾车到了北海。
时间是下午五点,北海公园人不不少,但也算不上太多。
总算迈出了第一步,沈临有种说不出的心情。
下车,沿着熟悉的公园小道慢慢踱着步。
前世的自己默默呆在电视台整整十年,薪水不高,但也足够养活,偶尔跟朋友小聚的时候会抱怨一下时运不济,或者怀才不遇。
重生之后,虽然只是小打小闹,但依然攒下了不菲的身价。
当初为什么非要参加选秀呢?
除了想要体验下明星的光鲜亮丽,难道就没有想向世界发声,顺便拯救下日趋沉沦华语音乐的念头吗?
本来以为音乐会是最好的载体,可惜,音乐圈太过现实,现实到即使身为重生者,沈临依然觉得无力。
从始至终沈临都没有想过自己具体要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擅长的东西无疑是娱乐圈的那一套,但问题在于,沈临并不觉得,自己应该把重新活过来的这一辈子都浪费在影视圈子里。
以曾经有两个把自己头发全部剃光的人互相发问辩论,你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然后又被一群好事的崇拜者把这句话当成了应该用一生的经历去回答的话。
沈临当然没有那么无聊,对他而言而言,经历过将近三年的‘雪藏’之后,痛定思痛,他决定改变自己的一些为人处世方式,他可是重生者,上帝的宠儿!
既然老天给了自己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难道不应该用摧枯拉朽一路碾压的姿态去打破所以横亘在自己面前的阻碍。
让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见鬼去吧!
他觉得,如今的自己,已经重新踏上一条不同的命运之路,从现在开始他将要面对这个世界发出属于他自己的声音。
“IamThe……”
看了看四周,沈临决定不管不顾了,他要学习暴君詹姆斯卡梅隆!
才喊了一半,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尼玛,真尴尬!
“喂,对,我是沈临,是陈先生?行,没问题,那就明晚咱们老莫见。”
打电话的是陈羽帆,‘羽·泉’的那个陈羽帆,也就是白百合的丈夫,估摸着是想跟沈临谈论下‘黄小仙’的问题。
“哎!
有个明星当老公还真是省事,什么事都能让他出面!”
正感慨着呢,手机又响了,这次是马司令,也就是纹章的老婆,约得也是饭局,地点还是老莫。
这两家是商量好的吗?
还有,咱又不是生活在八十年代,整个京城饭店多的是,为啥非要去老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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